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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权投资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如何在税前计算扣除?
国税函〔2010〕79号第八条,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,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、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,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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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税函〔2010〕79号第八条,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,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、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,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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