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夏商之际就已经出现了商税的雏形,并不是说确然性地发生了实体性的“初税商”的事件。具体可考的征商,还是要等到西周时
食商、挫商、扼商甚至毁商、灭商之道,以其“告缗”之法将商人们拖入万劫不复之境地。可以说,税商关系之崩坏,自汉武帝始。
财税体制核心价值在财税治理中的导向功能、定位功能、激励功能等作用的发挥,是应该被真正重视的时候了。
税收产生于权力的维护功能,发展于权力的维护需要。税收的本源就是为维护政权的利益而来的。
“有限税收”的深层含义在于,国家征税的权力是受一定的有效制度制约、束缚、监督的。征多少税,征什么税,在哪个环节征税,以什么税率征税等等重大问题的决策,都是受制约的
税是国家为了“增进全社会和每个国民福祉总量终极目的”,收取公共产品生产与维护所需要的费用,而不是“无偿地征收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”
我们应该更多几分改善征纳关系的理由。
把2001年的这篇拽出来,晒晒,以纪念那缓缓驰过的光阴。2016年1月12日
李大钊是将秦皇与税收问题挂起钩来的不多的几个诗人之一:殿阁嗟峨接帝京,阿房当日苦经营,至今犹听宫墙水,耗尽民膏是此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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