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我请有和我有同样梦想的朋友们都加入进来,一同完成这个使命!最后,请允许我用罗永浩老师的一段话结尾。
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,就可以选择放弃3%减按2%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,而是按正常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,征收率只有1%,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没问题,政策确实给了操作空间,但这只是具有了可能性,我们还要分析可行性吧!
运用之妙,存乎一心。小规模也有大作用。
老板发明了一项专利在个人名下,怎么用于老板的公司使用?如何纳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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